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第一批拟入库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2017-2020)》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2017年第一批6个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通过专家审查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12月12日—12月18日(共7天)。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大气环境管理处或省纪委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反映。
联系人: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大气环境管理处 秦浩
省纪委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 赖兵
联系电话:028-80589058、80589035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
2017年第一批拟入库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汇总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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