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征求《四川省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暂行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根据《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川府发〔2016〕32号)要求,我委起草了《四川省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暂行办法》,现根据《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甘国平
联系电话:028-86135079
电子邮箱:scyzygc@163.com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暂行办法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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