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省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59号)及省政府与国家部际联席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2016年我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169处,化解过剩产能2303万吨/年,现予以公告。请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和省国资委做好相关矿井关闭退出后的有关工作。
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办
2016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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