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截至10月末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14年12月01日 14时12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 【字体:
  • 川淘汰落后办〔2014〕2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全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现将截至10月末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涉及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等30余个行业的505户企业,其中有101户企业承担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截至10月末,已关停504户,其中443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已完全拆除、28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主体设备已经拆除、24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已部分拆除,10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还未开始拆除。承担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101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都已关停,其中74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已完全拆除、13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主体设备已经拆除,9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已部分拆除,5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还未开始拆除(见附件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市(州)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展跟踪不力,未按时上报进展情况。

      (二)个别企业落后生产线(设备)仍未关停。芦山县佛子岩机砖厂的落后生产线(设备)还未关停。

      (三)部分企业落后生产线(设备)还未开始拆除。自贡市三利建材有限公司、荣县双石镇乾明机砖厂等9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仍未开始拆除(见附件2)。

      (四)部分企业还须加快落后生产线(设备)拆除。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凉山普格铁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江红红渣提炼处理有限公司等25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已经开始拆除,但主体设备仍未拆除(见附件3)。

      三、下一步工作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4〕335号)要求,11月20日-12月10日统一开展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对各市(州)年度淘汰落后目标任务考核的依据。各地要做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迅即关停并拆除淘汰落后生产线(设备),确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附件:1.2014年全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进展情况(截至10月末)

         2.落后生产线(设备)尚未开始拆除企业名单(截至10月末)

         3.落后生产线(设备)尚未完成拆除企业名单(截至10月末)

    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

    1-3下载.xls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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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截至10月末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14年12月01日 14时12分
  •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 川淘汰落后办〔2014〕2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全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现将截至10月末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涉及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等30余个行业的505户企业,其中有101户企业承担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截至10月末,已关停504户,其中443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已完全拆除、28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主体设备已经拆除、24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已部分拆除,10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还未开始拆除。承担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101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都已关停,其中74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已完全拆除、13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主体设备已经拆除,9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已部分拆除,5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还未开始拆除(见附件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市(州)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展跟踪不力,未按时上报进展情况。

      (二)个别企业落后生产线(设备)仍未关停。芦山县佛子岩机砖厂的落后生产线(设备)还未关停。

      (三)部分企业落后生产线(设备)还未开始拆除。自贡市三利建材有限公司、荣县双石镇乾明机砖厂等9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仍未开始拆除(见附件2)。

      (四)部分企业还须加快落后生产线(设备)拆除。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凉山普格铁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江红红渣提炼处理有限公司等25户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设备)已经开始拆除,但主体设备仍未拆除(见附件3)。

      三、下一步工作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4〕335号)要求,11月20日-12月10日统一开展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对各市(州)年度淘汰落后目标任务考核的依据。各地要做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迅即关停并拆除淘汰落后生产线(设备),确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附件:1.2014年全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进展情况(截至10月末)

         2.落后生产线(设备)尚未开始拆除企业名单(截至10月末)

         3.落后生产线(设备)尚未完成拆除企业名单(截至10月末)

    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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