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1月9日—1月10日(9:00—16:00)
2、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行政楼310室,联系电话:028-88459359)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学校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考生须提交注明其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或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限“辅导员”岗位);
6.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考生,由学校发给《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