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2013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人才短缺问题,为建设富裕、文明、优美、和谐新广安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中共广安区委、广安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13年继续面向全国统筹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到广安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及广安区以外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其中硕士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年龄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
(3)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录用。
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职位表》。
三、引进方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月14日。
2.网上报名:
下载《广安区2013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近照粘贴在表上),填写后以电子文档发送至广安区人才办报名邮箱:gaqrcb@163.com,本公告已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广安党建网”(www.gadj.gov.cn)、“广安人才网”(www.garc168.com)等网站登载。
3、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及时电话通知报名对象资格复审及面试等相关事宜。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4张(应试人员本人获取各项荣誉、发表著述、研究成果等证明文件一并随附)。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需提供学校相应证明。
(二)面试、考核及体检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和考核,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引进人选。本次引才将在重庆、成都两地高校设置面试点,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为准)。
(三)办理引进手续
2013年7月底以前,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经政审合格后,引进人才与组织人事部门签订《引进协议书》,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五、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根据中共广安区委办公室、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区委办发〔2010〕2号),引进人才享受以下政策:
1、对引进人才按相关专业定向安排在区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或重点乡镇工作,并给予一次性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万元;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10万元;具有博士学位或用人单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5万元;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用人单位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3万元。
2、引进人才在广安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享受5年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5000元/年,硕士3000元/年。
3、对引进的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优秀人才,直接安排到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使用相应编制;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或重点乡镇,给予财政拨款的身份,使用事业编制。
4、引进人才按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在编在职事业人员或公务员核定工资和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5、根据引进人才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广安区组织人事部门与其签订引进人才聘用协议。对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一次性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和该年度生活补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后,非特殊原因辞职的,须按引进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由广安区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6-2226071)。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1.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职位表.doc
2.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