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6

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12年12月1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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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30名教师、辅导员等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四川理工学院校园网[www.suse.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理工学院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西路学苑街180号

      主要职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四川理工学院简介详见公告“附件1-1-1”。

      学校通讯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邮编:643000(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suse.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1-2)(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考生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名称,应与本人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suse.edu.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9:00时至12月21日17∶00时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1-4,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在《报考信息表》右上角“近期免冠照片”一栏处插入粘贴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后,根据网络提示将《报考信息表》上传至学校网站。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截止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理工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2年12月23日9:00至17:00时到四川理工学院计财处(地址:四川理工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缴纳笔试费50元,并到学校人事处签收《笔试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笔试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按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2年12月2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退费

      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2年12月24日先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计财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GW01-GW10、GW17)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2)实验教师(岗位编码GW11-GW16)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专业答辩成绩40%

      (3)辅导员岗位(GW18)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GW01-GW17)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1科,辅导员岗位(岗位编码GW18)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知识笔试1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的考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参考资料参见公告附件《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附件1-1-3)。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12月25日在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12月27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并及时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12月28日17︰00时前登陆学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2月23日17∶00时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杨岚同志(地址: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行政中心407室,联系电话0813-5505816),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7〕45号)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范围。

      专任教师、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GW01-GW10、GW17)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实验教师(岗位编码GW11-GW16)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辅导员岗位(岗位编码GW18)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计算原则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GW01-GW17)面试范围和参考资料参见公告附件《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附件1-1-3)。

      辅导员岗位(岗位编码GW18)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结构化面试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2年12月27日由学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3份(请在学校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近期两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4张;

      (3)自荐材料1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6)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7)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担任学校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1)-(5)项为必备材料;报考辅导员岗位(岗位编码GW18),(1)-(6)项是必备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以及相关人事档案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合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出现的空额或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3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以及所报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理工学院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3-5505816;5505958(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3-5505821(四川理工学院纪委监审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附件:1.四川理工学院简介

         2.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4.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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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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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12年12月1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教育网
  •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30名教师、辅导员等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四川理工学院校园网[www.suse.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理工学院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西路学苑街180号

      主要职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四川理工学院简介详见公告“附件1-1-1”。

      学校通讯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邮编:643000(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suse.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1-2)(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考生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名称,应与本人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suse.edu.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9:00时至12月21日17∶00时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1-4,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在《报考信息表》右上角“近期免冠照片”一栏处插入粘贴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后,根据网络提示将《报考信息表》上传至学校网站。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截止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理工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2年12月23日9:00至17:00时到四川理工学院计财处(地址:四川理工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缴纳笔试费50元,并到学校人事处签收《笔试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笔试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按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2年12月2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退费

      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2年12月24日先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计财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GW01-GW10、GW17)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2)实验教师(岗位编码GW11-GW16)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专业答辩成绩40%

      (3)辅导员岗位(GW18)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GW01-GW17)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1科,辅导员岗位(岗位编码GW18)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知识笔试1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的考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参考资料参见公告附件《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附件1-1-3)。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12月25日在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12月27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并及时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12月28日17︰00时前登陆学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2月23日17∶00时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杨岚同志(地址: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行政中心407室,联系电话0813-5505816),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7〕45号)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范围。

      专任教师、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GW01-GW10、GW17)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实验教师(岗位编码GW11-GW16)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辅导员岗位(岗位编码GW18)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计算原则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码GW01-GW17)面试范围和参考资料参见公告附件《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附件1-1-3)。

      辅导员岗位(岗位编码GW18)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结构化面试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学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2年12月27日由学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3份(请在学校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近期两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4张;

      (3)自荐材料1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6)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7)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担任学校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1)-(5)项为必备材料;报考辅导员岗位(岗位编码GW18),(1)-(6)项是必备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以及相关人事档案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合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出现的空额或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3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以及所报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理工学院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3-5505816;5505958(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3-5505821(四川理工学院纪委监审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附件:1.四川理工学院简介

         2.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4.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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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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