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招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 2013年12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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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管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此次招考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就我厅2013年下半年公招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14年1月6日(星期一)10:00—11:00.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省农业厅405办公室,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028-85505036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专业不明确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供制作面试通知书使用;

      (五)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若出现空额需递补,省农业厅将及时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如考生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主动与省农业厅人事处联系,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3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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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厅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招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 2013年12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管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此次招考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就我厅2013年下半年公招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14年1月6日(星期一)10:00—11:00.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省农业厅405办公室,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028-85505036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专业不明确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供制作面试通知书使用;

      (五)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若出现空额需递补,省农业厅将及时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如考生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主动与省农业厅人事处联系,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3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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