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初步建立以DRG付费为主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
攀枝花市顺应国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势,在全省率先启动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以下简称DRG付费)改革,圆满完成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任务。为进一步建设DRG付费国家示范点,结合实际建立了多种补充付费办法,初步构建了以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探索价值医疗的实现路径,努力建成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发展。
一是动态确定床日标准,建立重症精神障碍付费办法。2020年7月,印发《攀枝花市严重精神障碍医保总额控制下按床日标准付费实施办法(试行)》,将精神分裂症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与床日标准结合,根据历史数据和基金状况确定总额,根据既往就诊天数动态确定床日标准,增设年龄、大病风险因素,按照月度预付95%、年终清算、超总额6%以内合理分担,有效解决了重症精神障碍长期住院的医保结算,控制医保基金支出合理增长。
二是鼓励医院提升效率,建立日间手术DRG付费办法。2020年8月,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攀枝花市日间手术纳入DRG付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日间手术试点病种及术式推荐目录范围内,经符合资质的三级医疗机构申报,先后批复同意四批次、284个手术纳入DRG付费管理的日间手术目录,其住院期间医疗费用(24-48小时)、术前1周内的相关门诊费用、手术出院后必要处置费用视同正常住院病例,纳入相应DRG病组等价付费,有效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促进医疗技术发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021年,攀枝花市三级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700余例,为医疗机构新增利润30余万元。
三是合理控制门特费用,建立按病种结合人头付费办法。2020年12月,印发《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实行按病种结合人头付费试行办法》,以攀枝花市门诊特殊疾病切入,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市内历史数据确定基金总额,综合考虑各病种均费、结算人数等因素测算人头标准。2021年,全市市内共有23个职工医保门特病种、18个居民医保门特病种按人头标准分别清算7700余万元、700余万元,按照“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店”原则,对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按病种人头付费超支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消化,攀枝花市探索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控制市内门特费用过快增长,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筑牢保障底线进行有益尝试。
四是引入比价关系,建立安宁疗护DRG付费办法。2021年4月,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攀枝花市安宁疗护服务按床日付费结算试行办法》,首批将癌症终末期患者纳入安宁疗护服务按床日付费结算,选取符合资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三级医疗机构400元/日、二级医疗机构350元/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日的床日标准,按比价关系将安宁疗护床日标准费用折算成床日基准点数,根据住院天数确定病例点数,纳入DRG付费。运行一年来,达到了政策预期,为进一步扩大机构、病种范围积累了经验。
为贯彻《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作部署,攀枝花市将在今后三年里全面落实“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要求,按照2022年完善工作机制、2023年完成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提炼示范点经验的工作步骤,推动攀枝花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