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基本医保待遇有序衔接新政策
调整待遇享受等待期
调整待遇享受等待期
近日,记者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与成都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将重点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等待期长、中断缴费期间待遇无保障等问题,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与配置,增强成都市人才吸引能力,持续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通知》将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统一调整为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之前为12个月)。
《通知》还规范了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居民医保、外地居民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本地职工工中断参保4类情形下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接续。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4种情形仅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初次参保或中断4个月以后参保)仍按现行规定,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开始享受。(记者 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