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从六个方面释放政策红利 进一步稳就业保就业

  • 2020年11月10日 15时06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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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阳市《稳就业保就业二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正式印发,从加大援企减负力度、努力增加就业规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压实部门工作责任等六个方面给出政策红利,延长阶段性“减、免、缓、降”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期限,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用工成本。该措施将从2020年11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稳存量

    稳岗返还及时兑现

    措施明确,坚持扩大市场需求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进,以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物流业和新产业为重点,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带动就业,保持就业存量总体稳定。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从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就高原则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兑现稳岗返还资金时,按照“先预拨、后清算”方式,确保及时惠及企业。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同时,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因疫情影响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按规定延长下调增值税税率、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和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以及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等政策执行期限。

    扩增量

    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措施提出,在市辖区内用工需求较大企业中,增设一批“德阳市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直联站”。按规定每年给予2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强化用工情况调查、空缺岗位信息收集、求职用工精准对接等服务。

    积极融入成德眉资人力资源服务协同示范区建设,在德阳市主要劳务输入地的德阳商会或德阳籍人士创办企业中,增设一批“返乡创业和劳务输出服务联络站”。按规定每年给予2-4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协调德阳籍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

    企业(含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农民专合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开展以工代训,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免费开展劳动者就业创业服务。帮助劳动者顺利就业,可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扩大灵活就业范围(工种),完善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管理办法,支持社区、行政村和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居家类、服务类和经营类灵活就业引领项目,并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促就业

    推动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措施明确,将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调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调为8%。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1500元/人。已发放补贴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新标准进行补差。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2020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及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措施还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在德阳市创业,可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保费的,按规定给予3年社保补贴。2020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按规定延长1年。

    同时,将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尤其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兜底安置。对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2020年,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按规定延长1年。

    兜底线

    失业人员生活有保障

    措施对下岗、大龄、就业困难等不同类别的失业人员,给予兜底保障。对零就业家庭落实动态清零。同时将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范围从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扩大到城乡全体劳动者。

    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按规定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缴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德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的40%。

    对生活困难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属零就业家庭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在实现就业前,可按最高不超过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3-1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将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期限,对期满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政策。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就业援助和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 贺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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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从六个方面释放政策红利 进一步稳就业保就业

  • 2020年11月10日 15时06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德阳市《稳就业保就业二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正式印发,从加大援企减负力度、努力增加就业规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压实部门工作责任等六个方面给出政策红利,延长阶段性“减、免、缓、降”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期限,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用工成本。该措施将从2020年11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稳存量

    稳岗返还及时兑现

    措施明确,坚持扩大市场需求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进,以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物流业和新产业为重点,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带动就业,保持就业存量总体稳定。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从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就高原则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兑现稳岗返还资金时,按照“先预拨、后清算”方式,确保及时惠及企业。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同时,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因疫情影响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按规定延长下调增值税税率、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和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以及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等政策执行期限。

    扩增量

    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措施提出,在市辖区内用工需求较大企业中,增设一批“德阳市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直联站”。按规定每年给予2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强化用工情况调查、空缺岗位信息收集、求职用工精准对接等服务。

    积极融入成德眉资人力资源服务协同示范区建设,在德阳市主要劳务输入地的德阳商会或德阳籍人士创办企业中,增设一批“返乡创业和劳务输出服务联络站”。按规定每年给予2-4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协调德阳籍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

    企业(含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农民专合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开展以工代训,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免费开展劳动者就业创业服务。帮助劳动者顺利就业,可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扩大灵活就业范围(工种),完善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管理办法,支持社区、行政村和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居家类、服务类和经营类灵活就业引领项目,并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促就业

    推动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措施明确,将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调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调为8%。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1500元/人。已发放补贴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新标准进行补差。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2020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及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措施还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在德阳市创业,可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保费的,按规定给予3年社保补贴。2020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按规定延长1年。

    同时,将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尤其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兜底安置。对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2020年,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按规定延长1年。

    兜底线

    失业人员生活有保障

    措施对下岗、大龄、就业困难等不同类别的失业人员,给予兜底保障。对零就业家庭落实动态清零。同时将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范围从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扩大到城乡全体劳动者。

    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按规定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缴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德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的40%。

    对生活困难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属零就业家庭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在实现就业前,可按最高不超过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3-1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将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期限,对期满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政策。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就业援助和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 贺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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