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救助兜底温暖困难群众
(2)特困救助。对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进行重新认定,颁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力度,保障特困人员6.3万人、总金额2.9亿元。
(3)医疗救助。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调至70%,资助低保、“五保”对象等63.7万人参保参合,累计支出参保资助资金4679.39万元,直接救助13.8万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7亿元。
(4)临时救助。完善临时救助机制,累计临时救助4.64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698.52万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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