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提早准备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是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了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御寒物资采购计划,全力做好采购储备棉被、棉衣裤等救灾物资工作,确保救助物资充足。
三是加大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加强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救助联动机制,以繁华地段、车站、桥梁涵洞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开展经常性的和多样性的街头劝导、现场救助等活动。
四是强化民政常规性救助项目。城乡低保等民政常规性救助项目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为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提供坚实保障,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85.7元,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93元,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月标准低限为500元和400元,困难残疾人月人均救助80元,孤儿社会散居供养的标准为每人每月810元,特殊困难儿童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200元加低保;持续开展“救急难”工作,减轻困难群众突发性大额支出困难;督促县(市)及时、足额发放第四季度民政惠民资金,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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