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 这些行为重点整治
此次集中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市中区、峨眉山市,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乐峨旅游交通沿线景区以及高铁站、汽车站、码头等游客集散地的旅游市场秩序。
重点整治内容包括:
(一)严厉打击拦车拉客、强制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1.在旅游景区(点)、车站、码头、广场、旅游交通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强行拉客,扰乱公共秩序;非法拦截车辆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2.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3.伪造、变造、买卖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拉客揽客进行旅游活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二)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行为。4.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游部门依法从严查处。5.未办理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经营餐饮、住宿、商品销售等旅游服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6.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交通部门依法从严查处。7.私设停车场乱收费的,由价格、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三)严厉打击不诚信经营行为。8.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由质监部门或者工商部门依法从严查处。9.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由旅游部门依法从严查处。10.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由旅游部门依法从严查处。11.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部门依法从严查处。12.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四)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13.对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由价格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五)严厉打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14.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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