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大佛景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启动
本次市中区和乐山大佛景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提出了新的整治措施和新的要求、标准。要求旅游经营者的经营和服务必须明码标价,禁止组织“零负团费”、“一元团”等不合理低价游;禁止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喊客拉客、追客揽客,以及追撵游客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无证照经营、手续不全的车辆从事旅游客运活动;禁止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商户外摆摊位和座牌、流动经营,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街道从事经营活动;禁止强买强卖;禁止涉旅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式,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禁止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组织、接待旅游者到指定的购物场所强行消费,未经游客同意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禁止淫秽色情以及其他非法营业性演出活动。违者将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这次综合整治将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彻底解决相关问题,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良好旅游市场环境。本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除了依法综合施策、加大打击力度外,还将强化基础、规范旅游设施,进一步完善乐山大佛景区以及中心城区旅游接待设施,规范停车场标识标牌,加大车辆管理指引;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环境,持续加大乐山大佛景区周边以及中心城区甚至农村集镇的环境秩序整治力度,重点推进环境风貌、林种改良、店招店牌、道路秩序等方面的改造提升;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引导经营户转变观念,探索建立景区涉旅经营户诚信档案,加强对景区周边居民的教育管理,努力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