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进一步提高十五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学前教育方面。一是免除学前教育三年保缴费:补助标准由原750元/生·年提高到1200元/生·年,省财政按照5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州、县财政3:7比例分担。二是午餐补助:补助标准由原600元/生·年提高到800元/生.年(每天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州、县分级负担解决。
普通高中教育方面。免除普通高中学费:补助标准由原520元—900元/生·年提高到1200元/生·年,省财政按照每生每年4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州、县财政3:7比例分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双语高中招收的跨县学生所需资金由州级全额承担。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