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此次调价执行范围为州、县(市)级所有公立医院,具体包括:州人民医院、州藏医院、甘孜卫校附属医院、州妇幼计生中心、州皮肤病防治院(海螺沟景区人民医院)以及各县(市)人民医院、妇幼计生中心和中藏医院。调价项目包括:门(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Ⅰ、Ⅱ、Ⅲ级)和住院床位费。调整后的项目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中门(急)诊诊查费(含门急诊留诊观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调增部分全额纳入医保报销。新的调价标准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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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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