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据了解,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主要目标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城市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建立统一高效的医院管理体制
完善科学办医体制。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履行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医管会下设办公室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管会的日常工作。各公立医院在同级医管会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并承担事业单位法人责任。
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制定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具体办法,明确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程序,建立院长任期制和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副职推荐、收入分配、预算执行、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三级公立医院和通川区、达川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促进医院管理精细化、科学化。
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的投入,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紧急救治、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救灾、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西医结合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加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的全行业监管。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逐步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和完善价格主管部门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定期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
建立保障公益性的运行机制
着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完善补偿和投入机制。科学测算公立医院药品收支,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力争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内,医学检验检查收入占比降到25%以内,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同步降低药品耗材器械费用。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分类采购和带量采购,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实行省级集中阳光采购,对发现有回扣行为的医药企业,列入我市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取消在我市公立医院供货资格。
同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调整提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加大对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强化临床路径管理,科学确定按病种付费标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大力开展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力争实现贫困人群就医“微支付”或“零支付”。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额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科室、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医管会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每年组织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将落实功能定位、履行公益职责、费用控制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考核重要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等挂钩。各公立医院负责内部考核与奖惩,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等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师薪酬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医院内部科室再次进行核算分配。
全面推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应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医院院长职业培训。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重点解决“量少质弱”的问题。
建立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
按照《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和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域卫生规划、人才队伍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提升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充分利用远程医疗管理机构(联盟)与省级以上三甲公立医院的优质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合作,打造1—2个特色学科。特需医疗服务比例不超过医院总医疗服务量的10%。
实行“非禁即入”,大力促进社会办医,推动医养融合发展。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区域医疗规划、市场准入、医保定点、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政策。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人才、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
落实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的功能定位。健全城市公立医院与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强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目标管理,推进城市青年医师下基层服务。推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依托市中心医院建设全市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中心,促进医疗机构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
加快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完善医疗卫生大数据库、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保结算等为重点,促进医疗卫生、医保和药品管理等系统对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所有城市公立医院达到四川省数字化医院水平。探索开展“互联网+健康”服务。市级公立医院和通川区、达川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开展面向基层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和服务边远贫困地区群众。
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加强医保、医疗、价格等政策联动,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出台和落实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和价格调整政策。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支付政策。完善差别化的价格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
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服务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中医药服务和转诊服务的功能。深化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加强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和城乡居民的契约服务。城市三级医院要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协作联动,对经基层和全科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围绕市、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主要病种,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完善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城市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医疗联合体,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
建立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为突破口,促进慢性疾病患者在基层治疗和康复。探索由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专科医师与基层全科医生、护理人员组成医疗团队,对下转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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