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自2013年德阳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取得了预期效果,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德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于2016年2月2日启动实施,10月1日,德阳市人民医院率先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方案。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药品收入将由原来的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据了解,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口腔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第六人民医院、精卫中心取消药品加成后,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70%,政府补助20%,医院自行消化10%,其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包括适当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调整项目188个,对涉及如恶性肿瘤放疗、尿毒症透析等项目不提价,对急、危、重患者涉及的诊疗项目尽可能少提价。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充分体现“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彻底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机制。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药品加成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斩断公立医院与药品销售之间的不正当利益链条的方式之一,是杜绝“大处方”“大检查”,切实降低患者医疗费用,减轻医疗负担,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目标。(陈璐 记者 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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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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