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采取五项措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积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全市各级仲裁机构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办案”为“主动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实现由重“事中管理”向“事前预防”的全面转变,将大量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企业内部。上半年,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11276人(次),处理劳动争议3021件,涉及劳动者3021人,涉及标的5187.32万元。
(3)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科学合理调整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4元,并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制定发布我市201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1%,上线(预警线)为17%;下线为4%。
(4)依法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按照部、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做好了行政辖区内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
(5)积极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以上。市、县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实施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全市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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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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