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采取四项措施化解劳动争议和谐劳动关系
(二)优化仲裁办案方式。加强仲裁委员会与工业园区、劳动保障监察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单位的职能,确保案件依法处理;对重大争议问题,联合企业、工会、仲裁、法院三方四家集体协商,深入探讨,找到最佳处理方案,确保案件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完善劳动争议预防机制。以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者、院校学生为重点,以企业、园区、乡镇(街道)、校园为方向,建立流动仲裁庭、劳动法规大讲堂,“以案学法”、“以案宣法”,提高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用法、守法意识。通过实施仲企共建,帮助企业实现由重“事中管理”向“事前预防”的全面转变。
(四)提升队伍业务能力。积极开展仲裁员专业化培训,进一步提升仲裁队伍处理案件的能力;大力推行仲裁业务比武练兵,通过庭审笔录竞赛和开展卷宗评查等活动,扎实队伍办案的基础能力。
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争议结案2950件,结案率达98%,裁决案件占立案总数的31%,较2014年同期下降四个百分点,有效化解了争议矛盾,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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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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