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四项新举促科技和人才事业加快发展
建立科技人才工作改革协调机制。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市级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实行“月会年评”制度,整合资源、增强合力,形成党政重视、上下联动、市场主体、企业主导的科技人才工作推动机制。
构建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抓住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机遇,强化顶层设计,探索建立“研发平台+人才培养+投资孵化+科技金融+创新基地+对外合作”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注重政府主导,设立孵化基金,建立创新基地,积极引进市外科技成果,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机融合,以人才创新引领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
出台科技人才工作改革鼓励政策。将全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科技成果与金融有机结合专项改革、人才工作机制专项改革纳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在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方面先行先试,研究出台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科技孵化器的实施意见、科技创新领军型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突破体制机制壁垒,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稳定的内动力。
强化科技人才工作考评激励措施。研究制定对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考评激励机制、人才队伍稳定激励机制和边远民族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考核机制。拓展市内“8+8”对口帮扶,建立“17+17”专家下基层对口帮扶机制,细化落实市委“百千万”工程。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环境,探索税收贷款贴息、创投基金、专利质押、服务人才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营造“四个尊重”的良好环境,实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