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四举措”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2014年12月11日 10时21分
来源:
巴中市府
(1)拓宽发展空间。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许”的原则,建立向社会公开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和特许经营多种方式进入。(2)鼓励创业兴业。抓好招商引资,重点围绕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招商,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和以商招商,大力扶持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创办小微企业,每年新增就业4500人以上。(3)扶持企业品牌。大力扶持元顶茶叶、光雾山大米、亦奇食用油、南江核桃等特色品牌,抓好“名、优、特、新”产品开发。(4)强化政策扶持。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优秀民营企业发展,全县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比例不低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的60%。同时落实国家税收、用地优惠政策,力促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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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