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居者有其屋住房保障惠民生
根据南充市“十二五”规划,全市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棚户区改造8.5万套(户),对人均居住面积13平方米以内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如此浩大的工程,需要投入上百亿元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从何而来?这是摆在市委、市政府决策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南充市积极采取对内挤、对外引、向上争、银行贷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2012年9月,南充市获得四川省4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全市安排了4.2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白土坝公租房、高坪区南新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庆区五里店公租房、双女石公租房、南门坝棚户区等5个保障性住房续建项目作为了全市首批试点项目。其中,白土坝公租房、高坪区南新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别获得5000万元公积金贷款支持。2007年以来,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63.8亿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18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45.1亿元。
2007年以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税收减免2761.2万元,减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25468.7万元,降低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
按照规定比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并加强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前的审核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做到专户存储、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计,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发生。有力地保证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推进。同时采取划拨方式落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还房建设用地2447.55亩,有效保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用地需求。
质量:精益求精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百年工程,建设质量尤其重要。南充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选址、设计及质量管理工作,全力打造保障性住房精品工程。
在合理规划选址方面,将城市较好位置的土地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充分考虑城镇低收入家庭对交通、就医、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需求,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方式,合理规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的建设地点。
在优化户型设计方面,将廉租房套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公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目前,全市已建成的绝大多数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设施比较完善、服务机构相对健全、生活居住较为便利,附近学校、医院、银行、农贸市场、公共交通站点等配套设施和服务机构一应俱全。
市房管部门在白土坝公租房招标和建设过程中,不仅与施工方层层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同时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工程质量建设全过程的监督,保证600套公租房今年10月底前投入使用。
分配:公开透明
公平公正分配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生命线,也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在现有保障性住房分配准入标准的基础上,南充市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对保障对象的限制准入条件和准入标准,确保政府的保障能力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相适应。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轮侯、分配等程序,对申请对象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同时在街道办、社区、小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按照轮候顺序安置,对无房户和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予以安置。并对进入保障性住房安置范围的家庭在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007年以来,全市已分配保障性住房11000余套,没有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按照《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南充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并逐户建立住房保障档案,对已入住的保障对象实行年审制,对符合保障条件的,逐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租金标准、腾退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闲置、出租、出借、出售、改变用途的,予以取消保障资格,无条件腾退房屋。同时加强保障房后期管理,探索了属地化社区管理模式,采取小区住户自管和物业公司市场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切实降低保障房管理成本,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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