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采取“三措施”推进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
二是明确了保障方式。在农民工住房保障方式上,建立由政府保障和企业(用工单位)保障相结合的农民工住房保障模式,鼓励企业自建集体宿舍,对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政府在税费政策上给予优惠。
三是制定了准入标准。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纳入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在本地工作5年以上,有稳定工作和收入,能够支付房屋租金,在本地无住房的农民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同时,按照农民工个人申请,用工单位提出意见、社区及街道初审,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列入轮候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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