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绵阳市出台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

  • 2013年07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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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绵阳市保障性住房陆续建成,并有一部分已经投入使用。其后续是否规范管理和今后保障性房的维护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收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我市财政拟定了《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支管理办法》报送政府,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6月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绵府办发【2013】37号)。

      《办法》从租金收缴、使用、预决算、监督管理等几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强调了对于政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要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有关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支出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减免、缓缴、少收租金。对租金的使用,必须实行预决算管理,同时规定,承租人为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权及非住宅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管理运营机构支付的租金,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罚金、利息等收入,都属于政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入。

      《办法》强调,财政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情况进行核查,对不按照规定使用财政票据、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租金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办法的出台,必将有效地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后续管理维护问题的解决,确保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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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出台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

  • 2013年07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近年来,绵阳市保障性住房陆续建成,并有一部分已经投入使用。其后续是否规范管理和今后保障性房的维护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收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我市财政拟定了《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支管理办法》报送政府,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6月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绵府办发【2013】37号)。

      《办法》从租金收缴、使用、预决算、监督管理等几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强调了对于政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要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有关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支出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减免、缓缴、少收租金。对租金的使用,必须实行预决算管理,同时规定,承租人为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权及非住宅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管理运营机构支付的租金,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罚金、利息等收入,都属于政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入。

      《办法》强调,财政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情况进行核查,对不按照规定使用财政票据、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租金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办法的出台,必将有效地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后续管理维护问题的解决,确保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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