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春季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禁渔宣传教育力度。根据禁渔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禁渔工作实际,市水务局及早安排部署,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对涉鱼餐馆工作人员、河道沿岸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希望广大市民在2月1日到4月30日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等一切违反春季禁渔规定的行为,共同保护母亲河生态平衡。
二是集中整治城区违规钓鱼行为。随着气温的升高,江边钓鱼人员与日俱增,特别是南河闸坝下河段是鱼类繁殖的传统产卵场,鱼类种群和数量较多,经常出现人群扎堆垂钓的现象。我们集中力量对南河闸坝下违规钓鱼行为进行整治。目前南河闸坝下河段和城区其它河道违规钓鱼群众已大为减少。
三是开展网捕、电捕鱼查处专项行动。根据市民的举报,市水务局、市渔政部门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的密切配合下,对城区河道尤其是三江库区内比较突出的网鱼、电鱼行为进行查处,并强化夜间值守和巡查,使城区江段网鱼、电捕鱼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对查处的违法电捕鱼案件均在绵阳电视台、绵阳晚报进行了曝光,起到了震慑违法分子,教育群众,宣传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效果。
五是坚持禁渔工作长效管理。市水务局将加强禁渔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渔政人员强化执法,摸清作案人员活动规律,并加强与市公安局的联系,整合两方面的力量,坚持对违法电捕鱼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保护涪江流域野生渔业资源。
截至3月24日,全市共出动渔政检查车60余台次,渔政执法人员350余人次,发放禁渔宣传资料1500余份,江边巡查80多次(其中夜间10次),整个城区河道共劝退违规钓鱼人员2000余人次,暂扣钓竿16根;与市公安局协同查处城区三江水域违法电鱼案件三起,目前已刑拘1人,扣押木船3艘、电瓶4只、增压器2只,没收网具500余米,放生180余斤渔获物。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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