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全面启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2013年11月26日 00时00分
来源:
内江市府
(1)出台《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补充通知》,放宽城市城镇落户条件:只要本人在建制镇(乡场镇)、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半年以上);在市辖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半年以上),都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2)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和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子女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3)提高办事效率,明确群众落户手续办结时限要求:在县(区)内迁移户口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凡跨市办理户籍迁移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民工集中返乡或集中转户时,专门开通绿色通道,遇节假日安排人员及时办理。
责任编辑:
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