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试行办法
办法规定:我市门诊统筹基金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40元标准筹集(2011年按20元标准筹集),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单列,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门诊统筹费用支付标准:门诊统筹基金按50%支付,单次支付金额不超过50元,个人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2011年个人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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