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自贡市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试行办法

  • 2011年07月26日 00时00分
  • 来源: 自贡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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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受益面,逐步提高参保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个人经济负担,自贡市结合本地实际,于2011年6月30日出台了《自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试行办法》(自人社发〔2011〕115号),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补助。从2011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畴。

      办法规定:我市门诊统筹基金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40元标准筹集(2011年按20元标准筹集),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单列,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门诊统筹费用支付标准:门诊统筹基金按50%支付,单次支付金额不超过50元,个人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2011年个人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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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试行办法

  • 2011年07月26日 00时00分
  • 来源: 自贡市府
  •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受益面,逐步提高参保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个人经济负担,自贡市结合本地实际,于2011年6月30日出台了《自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试行办法》(自人社发〔2011〕115号),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补助。从2011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畴。

      办法规定:我市门诊统筹基金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40元标准筹集(2011年按20元标准筹集),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单列,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门诊统筹费用支付标准:门诊统筹基金按50%支付,单次支付金额不超过50元,个人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2011年个人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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