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出台《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办法》
2011年07月26日 00时00分
来源:
内江市府
7月22日,内江市政府召开六届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办法》。《办法》规定,内江市城区新建公租房主要采取配建制度,新建公租房主要在开发建设用地30亩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中按3%~5%的比例配套建设。会议要求,配建公租房宜集中布置,能够独立成栋的单独成栋布置,不能成栋布置的独立成单元布置,不能成单元布置的应集中楼层布置;要严格公租房建设标准,配建的成套公租房应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住房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等的要求;要规范公租房产权移交,加强对公租房的管理,尤其要严把质量关,在验收商品房的同时验收公租房;要公开公租房的申报条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工作,明确城区配建公租房的建设管理程序和部门职责,保证配建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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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