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川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促进了相关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近年来,我厅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作为商务行政执法的重点领域来抓。一是制订了“两库一细则”。按照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川府协调办〔2016〕3号)的要求,我厅强力推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随机检查,制订了随机检查实施细则,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二是加强了日常监管。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三级联动,按随机检查实施细则要求的频次和比例,开展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随机检查并公开了检查结果。三是开展了专项整治。近年来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相继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规范发放管理、联合整治违规经营等多个专项行动,对重点问题实施了集中整治。四是强化了线上监管。加强对发卡企业季度业务报告的动态监管,对网络系统筛查出的关注企业和发卡数据异常企业,开展实地重点检查。五是推进了服务型行政执法。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结合,以普法促执法,不定期召开发卡企业培训会、座谈会,宣讲有关政策规定。积极采用行政指导手段,充分运用提示、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非强制性方式,指导发卡企业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
2019年,商务厅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对照《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权力清单(2019年第一次调整)》,梳理我厅“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并参照《商务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四川省商务厅市场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和《四川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并于2019年9月16日、17日分别印发和通过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目前,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包含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检查等8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规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方法、程序和要求,同时对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查事项分类、随机抽查的实施、检查信息公开和检查信息共享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截至9月底,我厅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已建立,相关“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正按要求积极展开。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以及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消费升级”、“全域开放”、“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要求,持续改革创新,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我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