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
通知提到,2012年启动安排所有教学点的设备采购与配置,并力争于2013年3月前东部地区全部教学点、中西部地区70%教学点设备安装到位(进度安排见附件),为2013年春季开学使用做好准备。2013年春季开学后,各地要组织各教学点逐步利用配备的设备与资源开展教学。2013年年底前要完成全国所有教学点建设任务。
通知要求,2012、2013两年,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确需保留和恢复的教学点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并以县域为单位、发挥中心校作用,组织教学点应用资源开展教学,利用信息技术帮助教学点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更好服务农村边远地区适龄儿童就近接受良好教育的需要。
通知指出,以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为目标,支持各教学点建设可接收数字教育资源并利用资源开展教学的基本硬件设施,并通过卫星传输方式,推送数字教育资源至各教学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中央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投入,提高设备和资源应用水平。具备网络接入条件的还应配备摄像头,利用网络建立亲子热线,满足教学点留守儿童与外出打工父母的交流需要。
通知明确,各省(区、市)负责根据教育部总体方案制订本地区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统一组织设备招标、采购和安装。组织提供适合本地区教学点实际需求的数字教育资源。组织教学点教师应用能力培训。督促指导并组织教学点应用配备的设备和教育资源开展教学。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做好项目设备管理与维护。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统筹经费投入,合理使用中央财政经费投入,加强经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要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和相应的责任机制,统一组织设备招标、采购和安装调试。设备招标采购必须综合考虑教学点已有设备,杜绝经费浪费。
要组织开发和整合适应本地教学点教材版本和课堂教学需求的数字教育资源,按需配送给各教学点。 要配合“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建设进度,同步组织开展教学点教师应用能力培训,确保各教学点能够使用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保证国家财政投入的效益。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点建设和应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进度要求推进实施,设备和资源在教育教学中得到有效使用。
各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省(区、市)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教学点设备配置工作,并以县域为单位、充分发挥中心学校作用,组织教学点应用数字化设备和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有条件的区县要逐步实现教学点与中心学校之间的同步教学。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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