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办发电[2010]5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极端气候多发频发。继7月份川东地区渠江流域遭遇特大洪灾后,8月12日以来,我省再次经历了持续性强降雨天气过程,引发多个地方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群发性特大洪水地质灾害,造成部分学校的校舍、操场、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等严重损毁,直接影响到今秋学校的按时开学和正常行课。为切实做好学校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秋季按时开学行课,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确保学校秋季按时开学行课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抗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确保学校今年9月1日按时开学行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整合各种资源力量,逐一对影响本地学校按时开学行课的不利因素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梳理,全面准确掌握灾情,科学分析评估灾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影响学校按时开学行课的具体问题。要加强对受损校舍的安全检查和鉴定,根据受损程度,该加固的要加固;确实不能使用的要有应急措施,制定落实过渡方案,确保学生在安全的房屋里学习。要按照“分级办学、分级负责”的原则,将遭灾受损学校优先纳入本地校安工程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力度,抓好受损校舍、操场、围墙、堡坎等设施的维修加固和重建,清理、整修、添置必需的教学设备,切实做好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为学校秋季按时开学行课提供有力保证。对个别特殊情况确需延期开学的,市(州)政府必须在8月30日前报省政府批准。严禁擅自延期开学。
二、加强灾害监测防范,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我省仍处于主汛期,抗击特大洪水地质灾害的形势依然严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继续保持高度警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防范预案,确保一旦遭遇灾害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各级政府要组织教育、国土资源、气象、防汛、水文等部门与学校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有关灾害性天气预报、灾害隐患点监测等最新信息和动态,指导学校提前做好灾害防范。对山区学校和附近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当地政府要落实安全观察员,加强观测和预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通报并及时转移师生;学校要明确主要领导负责本校的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对威胁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进行巡查观测。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制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对师生进行防避特大洪水地质灾害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保按时开学、安全开学和正常行课是灾区当前教育工作的紧迫任务。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开学工作和安全防灾工作,协调解决学校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都、绵阳、德阳、阿坝、广元、雅安等6个地震重灾市(州),此次遭受特大洪水地质灾害最重,具体问题较多,必须全力以赴克服困难,确保学校按时开学,并在8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省政府将在近期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检查开学前的准备情况和开学后的运行情况。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学校不能按时开学或开学后不能安全、正常运行的,要通报批评、严格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