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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县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年08月18日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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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府办发电[2010]5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当前,我省正处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攻坚时期,防灾形势极为严峻,防治任务极为艰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8月10日和8月16日连续两次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抗击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经对已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进行初步梳理,各地存在着多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严重威胁着县城及重要集镇等人口密集区的安全,需引起高度警觉,严加防范。为切实做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避免重大因灾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现将26个县(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印发你们,请各市(州)、县(市、区)特别是上述26个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深入开展再排查

  各地要以威胁城市及重点集镇等人口密集区的高位远程地质灾害为重点,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尤其要注意防范大规模、高速度、远距离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叠加并发影响,努力查找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迅速纳入掌控范围。要对原有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进行复查,及时完善防灾措施。对已实施治理工程的,要组织开展其工程有效性评估,尚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迅速予以整改到位。

  二、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

  各地要编制县域高速远程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针对这类地质灾害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的特点,事先制订细致周密的应急措施,并将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通知到操作层面,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有效避灾躲灾。要继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监测预警人员的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防灾责任心,切实解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人员的实际困难。要强化防灾责任落实,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做到事事有人管、点点有人抓。

  三、建立预防避让机制

  较强降雨来临前,各地要提前组织泥石流堆积扇、滑坡变形体、危岩等地质灾害高发、易发段受威胁人员避让到安全地带,提前预防,主动避让,掌握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主动权。

  四、强化地质灾害宣传

  加强对地质灾害所独有的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等特性的宣传,强化对操作层面的宣传,切实提高公众防灾知识和避灾能力。要大力宣传成功避险案例,进一步树立基层干群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心,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加强重点隐患治理

  对已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要千方百计实施有效的应急除险或工程治理措施,切实消除灾害隐患。汶川地震灾区规划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必须加快进度,确保治理任务及早完成。

  对防灾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行动不得力而出现重大因灾群死群伤事件的将严肃追究问责。

  附件:26个县(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名称及灾害点位置

川府办发电[2010]53号附件
 
相关链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质灾害近期成功避险案例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山洪地质灾害和堰塞湖隐患再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近期区域性强降雨天气过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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