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办发电[2010]3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0年6月28日下午14时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发生山体滑坡,初步统计造成38户107人被掩埋,灾害损失十分惨重,教训十分深刻。当前我省正值主汛期,地质灾害已进入高发期,防范工作形势极为严峻。6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31号),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避免重大因灾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地要迅速将本灾情信息逐级传达至乡(镇)、村(组)以及各建设工地等各地质灾害隐患具体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要求其务必引起高度警觉,结合本辖区和所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状况,切实深化细化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及早采取预防和整改措施,坚决避免因灾死伤事件发生。
二、务必深入排查。各市(州)、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川府办发电〔2010〕31号文件要求,迅速组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组,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点、不漏一处。要进一步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责任主体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务必整改到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和防灾措施不完善的,要立即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对必须撤离的要果断组织避险撤离,对必须治理的要坚决落实有效处置措施,对采取监测措施的,要深入细化监测预警体系,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将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到人。对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因灾人员伤亡的,将严肃追究问责。
四、务必果断避险。要切实加强暴雨期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严密关注灾情、雨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逐级传达到操作层面人员。汛期期间,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必须上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遇有强降雨,要加密巡查次数,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排查隐患。对出现明显变形迹象或临灾征兆的,乡(镇)、村组干部要切实履职,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在强降雨来临前,对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地段,特别是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相对集中安置点的群众,要提前组织人员临灾疏散撤离,确保安全。
附件:近日我省两起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案例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近日我省两起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案例
根据绵阳市、凉山州的最新报告,继6月份全省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13起,避免368人因灾伤亡后,近日我省又成功组织两起重大地质灾害临灾避险,共计避免了365人可能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
6月25日晚23:00时和6月26日晚20:00时,受持续强降雨影响,盐源县巴折乡卖米寨村连续发生两起泥石流灾害,造成该村两个组10户村民房屋被掩埋或倒塌。灾害发生前,由于监测到位、预警及时,临灾果断启动防灾预案,村干部迅速组织受威胁人员紧急避险,及时疏散354名受威胁群众,灾害发生后未造成人员伤亡。
6月28日晚19:19时左右,北川县桃龙乡桃红村五组鸭地包发生滑坡险情。据了解,该滑坡于19:00时左右不断发生落石。通过巡查发现滑坡体出现几条数十公分宽的裂缝,并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近万方的滑体一旦发生滑动,将直接威胁4户11名村民安全。险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迅速将受威胁的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设置了警戒线,落实了监测人员开展滑坡监测,同时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掌握滑坡发生趋势,及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1至6月份,通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我省已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19起,成功避免了2577人因灾伤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