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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0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可通过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ylbzj.sc.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电话:028-86523093,电子邮箱:scylbzjqzly@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贯彻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突出医保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载体建设、强化公开意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多点发力、全面推进的势头,向全社会展示了医保部门透明高效的新形象。
(一)持续完善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过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发布和转发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45条。2020年,通过省医疗保障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900余条,较2019年增长350%。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7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10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1场,向社会征集意见6次。
(二)优化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平台建管力度。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重点围绕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三大版块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和内容体系,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功能升级,按照省政府要求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统一了版面设计和公开内容。建立了“疫情防控”、“聚焦医保”、“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等专题专栏,与川台栏目共同打造的“医保近距离”节目收看人数突破十万以上。做好微信订阅号和服务号运行维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编辑、审核、发布,持续优化医保目录和定点医药机构查询、骗保举报、建言信箱等功能。
(三)增强公开时效性,推进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推出《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等一系列惠民、便民的利好政策。所有重要通知和政策文件均能第一时间在部门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挂网公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解答微信公众号、“12345”热线、局长信箱等渠道的留言和提问900余条。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2020年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四)加大政府信息管理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信息审核程序,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格式规范。,在起草重要政策性文件时,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解读”,切实做到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五)持续加强监督保障。明确由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单位)根据职能提交公开信息。定期通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处室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读网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载体的日常监管,抓实第三方评估结果整改,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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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2 |
22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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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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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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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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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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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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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8 |
323253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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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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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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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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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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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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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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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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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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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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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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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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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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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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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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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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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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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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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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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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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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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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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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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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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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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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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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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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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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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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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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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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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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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群众联系、汇聚群众智慧、推动医保发展的重要手段,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制度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二是形式内容有待丰富,政务新媒体渠道较为单一,发布信息数量还需持续加强。
(二)改进情况。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探索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公开渠道,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方式方法,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加大社会公众关切的医保待遇、药械价格、医保目录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制度、方法、业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