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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评价的通知》有关要求,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机构开展四川省医保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专项评价。
二、采购方式
比选。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项目需求以服务形式提供,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为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开展的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工作提供人员服务和技术支持。组成第三方评价工作组通过实地体验各统筹区医疗保障服务打分及现场发放问卷由参保群众打分等形式,开展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
在评价过程中,第三方机构要按照评价工作要求的覆盖面和覆盖深度,逐项完成专项评价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组织调查组人员真实做好评价,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五、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材料
(一)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比选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根据《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专项评价项目采购需求》科学合理制定第三方专项评价方案,组织开展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专项评价。评价点位包括全省22个统筹区经办机构和经办服务大厅(窗口)。每个市(州)至少抽查2个县(市、区)级医保经办机构,随机抽查部分乡(镇、街道)基层医保服务平台。
(二)时间要求:2023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
七、其他
(一)本项目预算价9.8万元,最高限价9.8万元。
(二)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三)意向参加比选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17日-11月21日9: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155号蜀运大厦省医疗保障局1202房间填写报名表,领取《2023年四川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专项评价项目采购需求》。
(四)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共计5份,均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2日14:00-15:00,比选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30-17:30。意向参加比选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155号蜀运大厦14楼1412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参标公司就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并提供相应纸质材料(介绍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3个部分:一是公司情况简介;二是对开展四川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专项评价思路、想法;三是本项目的完成时限、分组安排以及人数等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介绍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八、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章老师 屈老师
联系电话:028-86522838 028-86523036
地 点: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155号蜀运大厦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