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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破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难的建议》(第14021113号建议)收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一)不断加大医保领域投入,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城乡居民,采取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国家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每年动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我省各地均按照国家的最低标准进行筹资。近年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2023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我省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全省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大幅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扩大药品报销范围,现行医保基金可支付的药品相比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的300余种增加到3088种,对群众的保障范围显著拓展。
(二)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我省扎实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以市(州)为单位开展检查检验信息跨机构调阅互认;推动普及省内及川渝地区看病就医全流程“一码通用”,深化部门间“卡码融合”;扎实推行电子健康档案规范查询,全面归集电子病历和妇幼保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老年健康等重点公共卫生信息,形成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向居民安全有序开放。在137个医共体建设县全面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五大资源共享中心,其中28个县率先全部建成,初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极大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发挥梯次减负功能,实事求是确定医疗保障待遇标准。配合财政部门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持续关注城乡居民的健康需求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确保参保群众医疗有保障的同时实现医保基金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持续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关于加强政策宣传动员
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医疗保障工作。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医保政策宣传工作,近年来,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为抓手,组织各地医保部门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开展宣传动员,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9月以来,全省在集中缴费期内,经网络平台推送医保相关宣传视频、文章等内容超过270条,累计发送宣传短信超过1180万条,印发宣传资料超过600万份,张贴宣传海报超过13万张,开展义诊、讲座等现场宣传活动超过3700场。省税务部门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宣传纳入税收宣传大盘子,做到费与税同步宣传。截至2024年4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引导,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探索,确保医保惠民政策能够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三、关于加强监督和管理
(一)制定全省内控管理规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为加强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2022年,省医保局印发了《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等五方面统一全省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工作。各地持续健全完善经办机构内控经办规程,修订内部控制手册,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并落实岗位权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轮换制,对岗位职能设置不合理、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等情况进行清理并及时纠正,确保业务权限职责清晰,业务环节相互制衡。定期梳理医保经办风险点,重点针对医保经办风险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等进行排查,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防范经办工作中的潜在风险。
(二)常态化开展检查评估和专项治理,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组织各级经办机构常态化开展内控检查评估,通过本级自评、上一级考评的方式进行检查,强化内部控制监督管理。2023年,我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全省70家县级经办机构开展内控检查评估,促进内控制度规范落实。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各级经办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规行为及时整改,确保内控工作规范有效。连续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结算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内控管理不健全、审核结算不全面、手工报销不严谨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逐项抓好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规程,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内控风险防控清单做好风险防控。组织全省常态化开展内控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关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优化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近年来,我省围绕让广大农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逐步优化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医疗资源布局全面优化。全省乡镇卫生院由4423个调减到2700余个,村卫生室由5.5万个调减到4.2万余个(截至2023年),实现机构全覆盖向服务全覆盖转变。二是基层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成302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270家社区医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能力标准的机构占比超过80%,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超过60%,符合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标准的县(市、区)占比超过60%。三是基层人才队伍不断夯实。2023年,全省基层卫生人员数为31.57万人,较上年上升5%,占医疗卫生机构总人数的34%,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达29%,较上年增加约5个百分点,较2019年增加约11个百分点。
(二)丰富医保缴费渠道,群众缴费更加便捷高效。一是打造医保缴费“一公里服务圈”。自医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将提升缴费服务水平、拓宽缴费服务渠道作为首要任务,全力打造医保缴费“一公里服务圈”,实现了线上、线下医保缴费便捷、高效。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对手机智能化接受程度不高”,省税务局联合省邮政公司推出了税邮合作,将全省众多的邮政网点纳入医保缴费“一公里服务圈”;将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各大银行网点纳入医保缴费“一公里服务圈”,确保全省所有城乡居民都能就近缴费;在税务征收大厅、政务中心等场所实行“一厅联办”,较好地满足了缴费人缴费需求。二是提供多渠道医保缴费查询渠道。缴费人缴费后,均可查询缴费记录,线上可在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APP等实时查询,线下可在税务征收大厅、政务中心等打印缴费凭证。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23年还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公示制度》,对全省缴费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全量公示,缴费人可到所属村组、社区查看本人及家人的缴费记录。
下一步,我省将全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标建设、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持续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农村居民就近就便享受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服务。持续优化医保缴费流程,丰富缴费及查询渠道,不断提升医保缴费查询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