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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中心(以下简称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由体检医院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受检前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当日请勿戴隐形眼镜。
咨询电话:028-86522268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