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4〕12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医保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4〕17号),我局行权事项新增2项、变更1项。根据行权事项变化情况,对我局原权责清单进行了相应调整(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省本级权责清单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