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的公告

来源: 时间: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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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的公告

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印发<2020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2020年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川编办发〔2020〕200号)要求,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省本级行政权力在2019年己布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新增6项行政权,其中行政检查5项,行政处罚1项(详情见附件)。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省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调整)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

序号

调整方式

权利类型

权力名称

医疗保障局

1

新增

行政检查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监督管理

医疗保障局

2

新增

行政检查

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

医疗保障局

3

新增

行政检查

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

医疗保障局

4

新增

行政检查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医药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医用耗材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

医疗保障局

5

新增

行政检查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医疗保障局

6

新增

行政处罚

对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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