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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补助(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221号)和《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54号),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733万元,并随文下达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绩效指标。总体绩效目标是: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和启动医共体医保改革工作;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我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19〕130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0〕72号),下达省本级和市(州)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733万元,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省级统一建设全省医保一体化信息系统,省及各市(州)现有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省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支出3171.87万元。执行进度差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8月初,全省医保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初步设计方案才完成国家局医保局备案和省发改委批复,12月底完成了核心业务软件采购项目(8400万)招标挂网工作,只能在2021年安排使用资金。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召开医保工作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
召开医保工作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超过2次,达到绩效指标值。
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
召开医保信息公开工作会超过2次,达到绩效指标值。
③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
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政策文件31件,政策解读14件,官方网站公开医保信息676条,达到绩效指标值。
④报送工作信息情况
向国家医保局报送工作信息74篇,及时全面地反映基层基本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根据国家医保局《2020年各省份医保政务信息工作情况》通报,《医保工作动态》刊发四川上报信息10篇,《内部信息通报》刊发四川上报信息7篇,工作信息报送及时,质量较高,达到绩效指标值。
⑤医保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
我局及时下发《关于印发<省医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坚持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全年没有出现任何文件内容不合法、有碍公平竞争或形式不合规范的情况,达到绩效指标值。
⑥医保信息系统验收达到绩效指标值合格率。
完成了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四川医保APP升级改造,全面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组织各市(州)完成了医保信息系统从人社部门的分离切换,对现有系统部分老旧设备进行了更换,确保了现有系统平稳运行。完成了全省医保电子凭证中台和数据中心部署,以及各市(州)系统与两定机构的对接改造。完成了基于按病组付费的大数据反欺诈监测场景模型建设,对医共体特殊政策系统、社税信息共享平台2.0建设、日间手术结算系统、门诊康复治疗纳入住院报销系统、社会保险费共享平台标准化系统改造、医疗救助一单式结算系统等进行了升级改造。开展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系统建设项目。已实施的项目验收合格率≥95%,达到绩效指标值。
⑦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全省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98%,达到绩效目标值。
⑧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60分钟。
我省对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响应时间要求在30分钟以内,全省均实现响应时限要求,达到绩效目标值。
⑨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30分钟。
全省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均实现在30分钟以内,达到绩效目标值。
⑩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全年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7万余家(不含村卫生室),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达到绩效指标值。
⑪医保人才培养合格率。
继续创新举办“医保讲坛”,推进医保政策宣讲,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全省医保系统各类业务培训,医保人才培养合格率达到100%,达到绩效指标值。
⑫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试点统筹区达到14个,攀枝花市作为DRG国家试点,已实施付费结算,在国家试点进展监测评估进度为优秀;泸州、德阳、南充成为DIP国家试点城市,凉山州成为省级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通过实施“一个总额”、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等措施,引导医共体向强基层、便群众、省费用、降负担方向发展,达到绩效指标值。
(2)质量指标
①医保法治建设能力。
继续加大医保法治建设,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管理办法,依法新增并公布6项行政权力事项,制定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执法流程和规范化文书,并指导市(州)做好执行落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联系法学专家进行专题普法讲座,联合市(州)医保局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积极助推国家医保立法进程,做好全国人大开展《医疗保障法》立法调研工作,并配合全国人大代表草拟立法提案。办理并回复我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3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医保法治建设能力较上年较大提高,达到绩效指标值。
②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
切实加强全省基金运行风险监测评估,开展基金收支运行分析,疫情期间基金收支运行实行月分析报告制度,分析基金当月和累计收支结余情况,提出管控措施和建议,加强基金支付风险防控,预测基金收支的趋势,对基金运行风险做出初步预判,达到绩效指标值。
③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全省医保系统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经办一体化、智能化,搭建多元监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化、常态化;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实现经办精准化、便捷化,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达到绩效指标值。
④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继续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卫生健康部门等移送案件457件。全年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省级飞行检查6次、抽查复查医药机构168家(次),达到绩效指标值。
⑤医保标准化水平。
扎实做好15套编码标准的维护和应用测试,高质量完成了国家测试验证试点任务,达到绩效指标值。
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不断提升,截至年底分别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医院3307家、3827家。建成特殊药品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系统。扩大西南片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19个统筹区开通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跨省直接结算业务,达到绩效指标值。
⑦医保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工作和政策研究能力等方面培训。
继续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医保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工作和政策研究培训,举办分管医疗保障市长、市(州)医疗保障局长等参加的深化医疗保障制度高级研讨班,与四川省电视台携手打造的专题访谈节目《医保近距离》,专题宣传医疗保障政策,达到绩效指标值。
⑧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
优化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新增和修订77项医疗服务价格。在全国率先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研究,调整项目价格1721项。发布第一批4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促进医疗服务向线上延伸,达到绩效指标值。
⑨医药招标采购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
常态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平稳落地三批次112个国家药品,平均降价50%以上,预计为全省节约采购资金40.6亿元。建立“六省二区”会商联动机制,在全国率先以常态化省际联盟的形式牵头开展2个医用耗材和17种药品集采。完善形成我省“1+N”招采政策体系,基本建成“三流合一”管理的阳光招采平台,达到绩效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统一全省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将医保经办服务列入乡镇属地责任事项清单,市(州)域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医保服务事项网办率持续提升,四川医保APP获评“微政四川—2020年度优秀政务服务政务新媒体”。深化行风建设,我省专项评价排名全国第四,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93.8%,达到绩效指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受疫情影响,全省医保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初设方案论证审批直到8月份省发改委才批复,比原计划延后了3个月,导致整个项目未在当年实施,大部分资金未实现支出。机构改革前,我省实施五保和一的社保信息系统,2020年全省人社信息系统全部上迁省平台,市(州)医保面临无系统可用、系统被拆解或无人运维等紧急情况,在全省医保一体化信息平台建成前,仍需现有信息系统支撑医保各类业务,我局紧急协调人社部门,共同督促指导各级人社、医保部门,全力完成了切割迁移,客观上耽误全省医保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按照工作安排,2021年底前将完成全省医保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和上线试运行,实现新旧系统的并行测试,为推进项目加快实施,要求做到:各市(州)全力支持全省医保一体化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3月完成全国统一编码标准的上线使用;6月完成全省医保一体化信息平台的基础搭建;12月实现新系统的上线测试。各市(州)至少要选派1名信息化骨干参加省局信息化工作,全面负责本地区业务需求,充分了解和熟悉全省医保一体化信息平台的建设、运维模式,为今后省市共建共维、业务需求响应等做好人员和技术准备。扎实抓好新系统落地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建好省市医保专网,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做好本地双链路网络规划,科学规划横向接入区,落实网络机房,抓紧开展贯标和数据清洗迁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将加快健全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政策完善、部门管理和预算安排,作为以后年度预算下达后绩效指标设定的依据和参考,并将绩效自评结果随同部门决算一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