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平安建设领导机构: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9〕7号)文件精神,省安办根据《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版)》,组织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综合评议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有关创建单位进行了综合评议并向社会公示。经评议,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新都区、德阳市绵竹市、乐山市峨眉山市、南充市营山县、眉山市洪雅县、甘孜州稻城县等7个创建单位在城市安全源头管控、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城市安全监督管理、城市安全基础保障、城市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达到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合格标准,决定命名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希望被命名单位要时刻保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化创建成果,巩固创建成效,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把握当前城市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城市的创建经验,积极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平安四川建设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