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建立健全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配套措施,规范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加强我省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根据应急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结合我省实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试行)》和《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二、出台过程
2022年7月,组织专门力量调研已开展相关工作省份经验做法;8月咨询有关政策并研讨形成初稿。9—11月先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社会公众和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征集修改意见。12月,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2023年2月,完成合法性审查。2023年6月经第5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23年8月,在征求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意的基础上,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
三、主要内容
《制度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和一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规定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章考试。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第三章注册。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第四章执业。明确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范围、执业纪律、有关处罚规定以及相应责任。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的相应权力和义务。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外省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我省注册的要求。
附件部分明确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的七个专业类别执业行业界定。
《实施办法》共十五条。明确了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审题、组卷、阅卷、考务等工作分工,报考条件、申请参加考试的流程、考试时间安排、成绩管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纪律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