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 2020-08-27
  • 来源: 教育训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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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19年10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2020年4月我省应急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和四川煤监局印发《四川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46号),都提出了“实施特种作业实操考点创优提升计划,取消以问答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的工作要求。为统筹构建我省实操考试点,亟待制定相关标准明确建设内容、规范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达标建设。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1月,应急厅组织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和有关专家开展了《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的调研和起草工作。2020年3月、4月,《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了应急厅各处(室、中心)、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全省各安全培训机构的意见建议,并经过了相关专家论证。修改后,于2020年6月18日在应急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且风险可控)。经再次修改并按程序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建设标准(送审稿)》,报应急厅党委会审议。

2020年8月3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第8次党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建设标准(送审稿)》。8月25日,正式印发并实施《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

三、主要内容

《建设标准(试行)》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安全监总宣教〔2014〕139号)、《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实际操作考试标准》(煤安监行管〔2016〕19号)和《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的有关规定,细化明确了实操考试点的建设通用标准、理论场地设备标准和特种作业54个操作项目的场地设备配备标准。为推进我省实操考试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合理布局实操考试点、推动建设实操考试点、规范验收实操考试点、切实加强考试管理的四点要求,同时,明确了全省实行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的时间节点,进一步推进了我省安全生产教考分离规范化、制度化。

【编辑: 廖忠杰】
政策解读
《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27 教育训练处

一、制定背景

2019年10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2020年4月我省应急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和四川煤监局印发《四川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46号),都提出了“实施特种作业实操考点创优提升计划,取消以问答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的工作要求。为统筹构建我省实操考试点,亟待制定相关标准明确建设内容、规范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点达标建设。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1月,应急厅组织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和有关专家开展了《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的调研和起草工作。2020年3月、4月,《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了应急厅各处(室、中心)、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全省各安全培训机构的意见建议,并经过了相关专家论证。修改后,于2020年6月18日在应急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且风险可控)。经再次修改并按程序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建设标准(送审稿)》,报应急厅党委会审议。

2020年8月3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第8次党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建设标准(送审稿)》。8月25日,正式印发并实施《四川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

三、主要内容

《建设标准(试行)》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安全监总宣教〔2014〕139号)、《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实际操作考试标准》(煤安监行管〔2016〕19号)和《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的有关规定,细化明确了实操考试点的建设通用标准、理论场地设备标准和特种作业54个操作项目的场地设备配备标准。为推进我省实操考试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合理布局实操考试点、推动建设实操考试点、规范验收实操考试点、切实加强考试管理的四点要求,同时,明确了全省实行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的时间节点,进一步推进了我省安全生产教考分离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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