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专刊
(安全生产专刊一)
全省组织开展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好全省各行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日前印发《全省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全覆盖建设、施工、监理等建筑施工企业,包括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重点项目、各类园区项目、近两年发生事故企业施工项目、存在超规模危大工程、高风险隧道项目,以及邻山临河、地质条件差、自然灾害风险大的项目等。由各市(州)安委会、各相关省直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对房屋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建设项目、矿山工程和其它工程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专项整治分为宣传发动、企业自查和集中整治三个阶段。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隐患,严查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梳理总结,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今年3月,各地安办还将牵头对隐患较多、问题较大的工程项目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对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不力、存在严重隐患的项目停工整改;对“屡查屡犯、屡改屡犯”、发生事故或较大险情的,严格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对不达条件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采取“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依法惩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开展联合督查,做好跨部门联合惩戒,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此外,省安办还将组织有关省直部门适时进行督导检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
泸州市“三化同步”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效。一是清单化部署推动压实责任。聚焦15个重点行业和7个重点领域,形成“1+15+7”整治方案,配套制定《工作指引清单》,成为基层开展隐患排查“工具书”。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督导检查,市安办通过“发点球”敦促提醒、提请召开督办会、组织开展专项巡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督促,倒逼责任落实。二是一体化监管执法筑牢防线。创新建立“片区统筹式”执法模式,统筹整合执法资源,前置执法力量,有效解决属地执法与园区执法难题。建立完善计划性执法“一企一档”清单,有效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强力推进“强安2023”专项执法行动,累计立案查处2649起,处罚款4440余万元。三是闭环化排查整治防范事故。分级分类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动态清零。2023年累计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922项,已整改1896项、整改率98.65%。盯紧基层末梢,扎实开展小微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治理,填补小微企业安全监管空白,累计排查小微企业5.81万家。全省率先推行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累计接报安全隐患3.34万件,兑现奖励181.45万元。
阿坝州全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新机制。一是强化专项部署,推动“责任”落实。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驻企指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每月在本企业驻厂履职时间不低于一周,每月亲自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并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低于一次”和“每月一督察”,分管安全负责人“一旬一检查”,部门负责人“一周一排查”,安全管理人员“一日一巡检”等要求履职尽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机制建立以来企业自主排查一般隐患2000余项,重大隐患12项,大力提升了企业主动排查的能动性。二是强化奖惩同步,推动“机制”长效。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通过完善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引入保险机构参与监管,提升安全预防能力。对工作推进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给予政策倾斜,机制建立以来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93起,奖励3085元,全州投保安责险企业309家,保险保费一千余万元。三是强化总结梳理,推动“水平”提升。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全面梳理总结在推动“工作机制”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和工作成效在全州予以通报表扬,大力加强了企业主动思考、主动作为的能动性,全面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筑牢了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