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没有万一,生命却是唯一。据统计,2012年至2021年,全国共发生居住场所火灾132.4万起,造成11634人遇难,673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7.7亿元。而各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80%以上都存在消防通道堵塞的情况。上万个鲜活生命意外逝去,无数个家庭悲痛欲绝。不为火灾找借口,只为生命留退路。如果人人重安全就不会把生命当儿戏,如果人人懂安全则可以防火患于未然。保证生命通道时时畅通,就是给安全让行,治理违规占用生命通道,就是给生命护航。
拦路挡道成普遍。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心里的警钟不但没有敲响,甚至已经生锈蒙尘。从吉林宝源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到江西新余火灾事故;从河南省柘城县重大火灾事故到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从江西消防员怒拆门禁杆开展救援到四川巴中众人合力推走堵塞消防车道的私家车……可见,生命通道被堵塞、占用甚至封锁的现象屡见不鲜,已然成为人们眼皮底下最明显又最容易忽视的火灾隐患。随处可见的铁栅栏、违规划出的停车位,擅自加装的电子道闸门禁系统、路桩,以及在小区道路上架设限高杆、广告牌,甚至为个人利益私改或封锁消防通道等等,种种现象导致消防通道变窄、堵塞,转弯半径变小,探头、栏杆等成为消防车的“拦路虎”。大火吞噬生命,让人扼腕叹息;大火熄灭后,则应“点燃”全社会的反思。有多少生命的逝去本可避免?究竟要付出多少血的代价才能“打开”生命通道?预见是防控的第一步,行动是防控的第二步。没有安全意识,就没有预见;没有安全预见,就没有防控。水火无情,众生平等。真要到了火灾发生的那一天,拦路挡道却是“防”住了生的希望,“控”住了救火的英雄。那时后悔还来得及吗?
侥幸心理藏隐患。细节藏魔鬼,疏忽酿悲剧。“不要占用、堵塞生命通道”这句警示语随处可见、耳熟能详,但要畅通每一条生命通道并非易事。从广东湛江一家5口因私家车临时停放导致延误救援而不幸身亡,到湘西吉首楼道堆放杂物起火,一家5口被困,皆因消防通道不通而起。生活中杂物满地的楼梯过道、随处可见的电动车、消防通道上任意停放的私家车等等都是阻塞消防通道的“元凶”。他们觉得不就是占用了一小块地方嘛?哪有那么多隐患?这是丢了一丝警觉性,多了一分侥幸心。一旦找不到停车位,面对貌似远在天边的安全问题和近在眼前的个人便利,总有一些人会选择后者。有的人总觉得偶尔停一下不会有事;有的人觉得法不责众,把消防通道当成停车的“理想之选”,先到先得甚至还要争抢。对于这些人,如果你上前劝阻,他们可能还觉得你“多管闲事”,叫嚷着“别人能停我为什么不能停”。由于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往往发生在小区之内,基层管理单位受限于人力、精力、工作压力等因素,难以做到每天进入小区巡查,而小区物业又不具有执法权,最多只是对业主劝说,甚至一些物业工作人员、保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大大降低了人们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成本。这样的侥幸心理埋藏着巨大的隐患,带来的就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惩治不能“宽松软”。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违反本规定的,依法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出重拳让“生命通道”不再“添堵”既是担为民之责,也是兴利民之举。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高质量发展,不抓安全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认识。要切实履职尽责,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细小隐患也要如临大敌。对生命通道进行集中排查,破除防盗窗、铁栅栏,清理消防车通道上各类障碍物;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楼梯过道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劝阻,对违法、违规停放乱象及时有效给予处罚;打好“组合拳”,用好“绣花针”,既让居民停车“不犯难”,也让违法、违规停车“不敢犯”。只有这样,才会人人形成让开“生命通道”的行动自觉,实现“生命通道”路路畅通。
让出一条道,温暖一座城。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将在成都举行,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让我们每个人都严格遵守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多些换位思考,消除侥幸心理,切勿因贪图一时的方便,而放弃一生的保障。畅通逃生之路,守护生命安全,从你我做起。(蜀安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