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事故频发。细读近期公布的一些灾害事故调查报告,我们不难发现,一直以来,涉事企业在日常检查中安全隐患不断,甚至多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然而,每发生一次事故,企业总是想方设法摆平,这就导致企业管理者思想深处萌生生产安全事故“没什么”的错觉,越来越胆大包天,肆意妄为,最终酿成大祸。放过隐患,必有后患。在隐患和事故面前,必须寸步不让,坚决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以最严要求、最硬措施抓好安全防控,真正把最不放心的问题盯住看牢,真正把最不托底的事情扭住抓实。
木之折也必通蠹,墙之坏也必通隙。每起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给人们带来的都是“没想到”的惊叹。其实,所有的惊叹都是无底数的表现,折射出对安全生产的漠视。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偏重于“人为失误”,忽视责任落实。面对“四不放过”原则,有些人自行“打折扣”、走过场、选择性落实,想尽办法钻监管检查的空子,揣着明白装糊涂,既没有积极主动的内生动力,更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导致事故原因难以查清从而继续埋下祸根,事故责任人得不到相应的处理,相关人员难以受到必要的教训,更没办法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因而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还有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为了逃脱惩罚,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千方百计往自然灾害上面靠,避重就轻,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弄虚作假,掩盖实情,有意隐瞒。淡化人祸,不仅不利于总结教训而且是对法律的亵渎,对人民的犯罪。
针大的眼,斗大的风。追究每起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可以说都是由于一些地区、企业和干部职工“险在不知险,知险不除险”的侥幸心理造成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有的地区、企业和干部职工长期追求经济效益,麻木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神经,对安全生产工作似乎什么都懂了、什么都做了、什么都管了,什么也都是形式主义、似是而非甚至不懂装懂,致使一些潜在的重大隐患当成“小病”对待,而且讳疾忌医,最终“病入膏肓”,导致事故发生。有的地方和部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安全监管,不愿不想不敢较真较劲,唯恐拖了GDP的后腿;有的检查习惯性“下不为例”,查出隐患不除,客观上对违章进行了默认,纵容了习惯性违章;有的只整改表面问题,企业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视若不见,走马观花式的应付公事屡禁不止,无异于杀人的帮凶。我们要深刻反思差距和不足,按照“过筛子”的方式,摸清“‘九小场所’、燃气安全、危化矿山等高危行业、违规转包”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底数,一个地区一个地区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治,坚决落实“不安全不生产”的红线底线。
猛药才能去疴,重典才能治乱。没有问责就没有真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些企业不仅“带病”上路,企业管理者对事故也毫无敬畏,对生命极度冷漠,以“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为处世哲学,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浮,得过且过,敷衍了事,甚至违法乱纪的人并不鲜见,更有甚者,拿安全当儿戏,“从容地欺骗,娴熟地瞒报”。有了思想意识的“无所谓”,有了追逐利益的“无底线”,有了监管执法的“无原则”,必然导致小事变大、大事变炸,最终不可收拾。因此,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事前问责,严肃事故问责,抓住关键点、惩处关键人,做到追责问责不打折扣、不留情面,形成强大问责震慑不能有丝毫松懈。对企业要强化一案多罚、联合惩戒,让企业负责人明白,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且相关责任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逝者用生命写成的教训,不能再用生者的鲜血去验证。然而现实中,一些人认识不到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以看戏心态对待,把自己当“看客”、视案例为“谈资”,结果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的悲剧重复上演。为何一段时间以来全国火灾事故屡屡发生,多是因为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没能有效发挥,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如果仅停留在政府部门“吓唬人”、老百姓“看热闹”的层面,那么当事故真正来临的时候,只会措手不及。发挥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的作用,亟须转变企业和员工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的认识:面对事故要保持敬畏心,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要能够触动灵魂。因此,警示教育必须深入分析原因,认真反思事故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彻底揪出痛点,反映难点,杜绝警示教育中的“看客”心态,使企业真正从别人的事故中警醒过来,对长期忽视的问题隐患予以高度重视。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春节将至,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地党委政府要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不仅做到原因调查水落石出、责任追究有切肤之痛,吸取教训能刻骨铭心,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训,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蜀安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