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之本,责任悬空是事故发生之源。近年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复盘分析都指向同一个问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凌空蹈虚、摇摇晃晃。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根本不牢,地动山摇。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必须紧紧抓住企业这个责任主体,让企业认识到“今天玩忽当老板,明天出事睡地板”,克服侥幸心理,推动安全行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
安全紧系一瞬间,生死离别两重天。安全是企业的良心,最懂安全、最能查出风险隐患的应该是企业。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和不重视、认真抓和不认真抓大不一样。但在现实中,有太多企业负责人要么“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要么“猪八戒踩西瓜皮”,对安全生产工作实功虚做,文件满天飞,口号震天响,但行动跟不上;有的甘做“提线木偶”,相关监管部门来查来催,就象征性“改一改”,应付了事。归根结底是企业觉得违法成本低,导致他们敢“走捷径”,敢“啃骨头”,会“战法令”,唯独不会把安全放在心里,落到实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不想违”问题,就要帮助企业算好这些账——“亲情离散账”“经济损失账”“停产整顿账”“赔偿罚款账”“形象受损账”“人员追责账”,让他们舍得花小钱、保平安,将“企业要安全、我要抓安全、我要抓好企业安全”的自我意识和行动落到实处。要加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成本,祛除“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顽疾,让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应声而落,让“谁敢轻视安全生产,谁就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真正成为现实。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多层次、广覆盖地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跟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员工要落实“班前5分钟安全交底,班后5分钟整洁整理”“危险作业工作票”等制度,强化“内生动力”驱动,实现从“你查我改”到“本质安全”的持续改进。
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要想从根本上根治企业责任悬空问题,倒逼企业“不能违”,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至关重要。从根本上来讲,现有一些安全制度还未直击企业如何落实“最后一米”责任的“痛点”,没有更有效驱使企业趋利避害选择遵纪守法,导致企业在必须执行和敷衍遵守方面选择了后者。让违法者“不能违”,就要严格安全准入制度,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各级政府不得以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为由放宽对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要加大科技化、信息化投入,发挥物联网和大数据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中的作用,做到24小时全天候检测隐患,用科技手段为机器设备增加“保险丝”,确保一旦违规操作或危险临近,能及时“熔断”、及时止损。要大力实施安全生产保证金考核激励制度,按照各企业规模、行业危险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分档次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年终按考核结果返还本金,按照考核结果奖励企业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形成奖罚分明、有奖有惩的良性发展局面。
一发不可牵,牵之动全身。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下去,全链条监督不完善是外因。从监管部门来讲,一些地方安全生产检查多、执法少,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检查出事故隐患,执法跟不上,手下留情,一些企业就会置若罔闻,出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的“破窗效应”。从社会层面来讲,有些地方还未建立“吹哨人”制度,有些地方建立了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或者执行过程中存在泄露“吹哨人”信息,造成“吹哨人”被其所在企业打击报复。从企业内部来讲,有的企业没有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有的员工没有动力举报隐患,就算想举报不知道该去哪里举报隐患,举报了之后又怕被上级追究。解决企业“不敢违”问题,要在监管上下功夫,在每个环节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安装“摄像头”。要完善监督、举报通道,鼓励社会各界、媒体积极参与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生产监督,对发现、举报、曝光违法生产行为的个人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者信息。要建立本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完善核查及奖励兑现机制,让职工清楚“向谁报告、报告方式、报告内容、报告有奖”,对员工报告的安全风险隐患或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鼓励全员争做“吹哨人”。
知责必躬、履责必实。当前,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防控安全风险隐患的任务更加艰巨,不仅考量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和创新力,更考验企业的安全生产自觉性。无论从严格落实责任到深入排查风险,还是从依法依规办事到有力应急处置,企业都必须常抓不懈、凝聚合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不悬空”“真落地”,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为实现“主动安全”,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走出一条安全管理的新路径。(蜀安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