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闭会期间第40014号建议答复的函(川应急复函〔2021〕30号)

  • 发布时间: 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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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亮代表: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的建议》(第40014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认真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关于“《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及对高层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相关工作情况。一是督促落实管理单位主体责任。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应急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建房发〔2021〕10号),统筹开展高层住宅小区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将消防管理弱,整改难度大,资金保障难的高层住宅小区筛查并列出清单,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扎实推进高层房屋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相继采取多种形式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高层建筑责任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强化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完善、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常态化投入消防经费,建立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动、协同作战”的网络格局。二是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制定了《城镇房屋建筑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指导手册(1.0版)》(川建房函〔2021〕375号),指导各地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建筑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地应急部门将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内容,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高层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抽查范围,做到依法依规精细化监管,加大对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据统计,截至7月29日,全省共排查城镇既有房屋建筑164.9万栋、面积34.4亿平方米。其中,消防安全隐患房屋6.0万栋,完成整治4.3万栋,整治率71.5%;全省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检查高层建筑440栋(处),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711个,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501个。

(二)关于“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相关工作情况。一是强化预案修订演练。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特点,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及时组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开展作战单元模块化训练300余次,随机开展专业队无预案实兵实装拉动36次,开展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测试2881次,并同步修订完善预案8714份。二是开展联勤联训。加大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性能测试频次,从严开展辖区高层建筑“六熟悉”,有针对性的开展实战训练演练2400余次,强化消防指战员攻坚能力。开展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7800次,提升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初期火灾处置能力。6月17日,在资阳市组织开展“安全第一、生命至上——2021年四川省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暨防汛应急处置联合演练”,以训带练,进一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提升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和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三)关于“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重点”相关工作情况。一是狠抓高频次火灾隐患整治。组织各地针对住宅小区私家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高频次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和警示提醒,省消安指办公室(应急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服务行为、组织发动业主齐抓共管、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管理责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省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排查,全省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排查15023个,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排查1994个,发现一般隐患5028处,已整治4919处,发现重大隐患131处,均已得到有效整治。二是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各地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紧贴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重点难点,联合住建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1000余场(次),着力提升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借力消防安全宣传。利用微博、微信和手机平台向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等关键岗位人员发送提示,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截至目前,省、市两级媒体共发布高层建筑综合治理信息10800余条次,播出安全提示8.6万余条次,曝光火灾隐患257家,发送提示短信120余万条次,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各地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居民小区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检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建立“两个清单”,完善常态化管控机制。

(二)完善隐患整治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协作,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落地见效;固化部门隐患联合整治、重大项目互通互商机制,用好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把好源头关,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三)推动防范措施落地。分类分步推动将超高层建筑、设有自消设施的高层公共建筑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疏散楼梯等进行实时监测。逐步在高层建筑推广“微消防”管理平台,加强数据搜集、分析和应用,实行智能化精细化管理。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等传统举报投诉方式的基础上,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平台消防专区,拓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同时加强研判分析、明确督改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再次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敬请继续给予更多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9月18日

(联系人:于波  联系电话:028—63858067)


【编辑: 吴若霞】
提案议案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闭会期间第40014号建议答复的函(川应急复函〔2021〕30号)
发布时间:2021-09-20 厅办公室

陈维亮代表: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的建议》(第40014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认真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关于“《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及对高层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相关工作情况。一是督促落实管理单位主体责任。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应急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建房发〔2021〕10号),统筹开展高层住宅小区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将消防管理弱,整改难度大,资金保障难的高层住宅小区筛查并列出清单,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扎实推进高层房屋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相继采取多种形式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高层建筑责任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强化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完善、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常态化投入消防经费,建立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动、协同作战”的网络格局。二是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制定了《城镇房屋建筑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指导手册(1.0版)》(川建房函〔2021〕375号),指导各地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建筑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地应急部门将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内容,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高层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抽查范围,做到依法依规精细化监管,加大对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据统计,截至7月29日,全省共排查城镇既有房屋建筑164.9万栋、面积34.4亿平方米。其中,消防安全隐患房屋6.0万栋,完成整治4.3万栋,整治率71.5%;全省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检查高层建筑440栋(处),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711个,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501个。

(二)关于“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相关工作情况。一是强化预案修订演练。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特点,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及时组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开展作战单元模块化训练300余次,随机开展专业队无预案实兵实装拉动36次,开展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测试2881次,并同步修订完善预案8714份。二是开展联勤联训。加大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性能测试频次,从严开展辖区高层建筑“六熟悉”,有针对性的开展实战训练演练2400余次,强化消防指战员攻坚能力。开展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7800次,提升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初期火灾处置能力。6月17日,在资阳市组织开展“安全第一、生命至上——2021年四川省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暨防汛应急处置联合演练”,以训带练,进一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提升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和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三)关于“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重点”相关工作情况。一是狠抓高频次火灾隐患整治。组织各地针对住宅小区私家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高频次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和警示提醒,省消安指办公室(应急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服务行为、组织发动业主齐抓共管、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管理责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省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排查,全省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排查15023个,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排查1994个,发现一般隐患5028处,已整治4919处,发现重大隐患131处,均已得到有效整治。二是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各地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紧贴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重点难点,联合住建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1000余场(次),着力提升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借力消防安全宣传。利用微博、微信和手机平台向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等关键岗位人员发送提示,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截至目前,省、市两级媒体共发布高层建筑综合治理信息10800余条次,播出安全提示8.6万余条次,曝光火灾隐患257家,发送提示短信120余万条次,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各地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居民小区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检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建立“两个清单”,完善常态化管控机制。

(二)完善隐患整治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协作,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落地见效;固化部门隐患联合整治、重大项目互通互商机制,用好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把好源头关,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三)推动防范措施落地。分类分步推动将超高层建筑、设有自消设施的高层公共建筑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疏散楼梯等进行实时监测。逐步在高层建筑推广“微消防”管理平台,加强数据搜集、分析和应用,实行智能化精细化管理。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等传统举报投诉方式的基础上,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平台消防专区,拓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同时加强研判分析、明确督改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再次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敬请继续给予更多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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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于波  联系电话:028—6385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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